[0025]實體化的信心
複合的、具體的、實體化的信心 路德所區分的「複合的、具體的、實體化的信心」概念,旨在強調信心與行為的自然聯結。路德使用「複合」與「實體化」(incarnate)這些形容詞,表明信心必須體現於人的行為中,但這並不意味著行為本身是得救的條件。相反,路德通過嚴格區分信心和行為,強調唯有信心才能使人得救。 當路德談到這種具體的信心時,他指的是一種信心藉由善行在現實生活中的自然表現。雖然善行並不完美,卻是信心不可避免的結果。這是為了反駁那些主張只有信心不夠,必須加上守律法才能得救的觀點。路德特別引用加拉太書3:10,說明沒有任何人能夠完全守住律法,因此,只有依靠信心才能得救。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(加拉太書3:10) 這種信心是一種內在的、關乎永生的抽象信心,但當這種信心在今生體現時,則會藉著人的善行顯現出來。路德指出,這樣的善行雖然不決定救恩,但卻是信心真實存在的表現形式。路德強調信心的雙重面向: 抽象的信心 是關乎永生的,而 具體的信心 則會在現實生活中通過善行表現出來,這並非條件,而是信心的自然結果。 強調行為的經文 路德引用了多處聖經經文,來說明信心在具體行為中的表現。例如,他引用加拉太書5:6:「我們靠著聖靈,憑著信心,等候所盼望的義」,以及馬太福音19:17:「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」。這些經文不僅強調信心的重要性,還提到了與信心相連的行動。 路德將這些經文視為具體信心的例證,並強調行為與信心不可分割。他認為,這些行為是從信心中自然流露出來的。當信心與人的行為聯合時,這種信心被具體表現出來,因此它能帶來神的獎賞。以亞伯拉罕為例,路德認為,亞伯拉罕的行為是由信心驅動的,因此他的行為就是具體化的信心,這使他蒙受應許和獎賞。 在解釋路加福音10:28「你這樣行,就必得永生」時,路德指出,這句話的意思是「你因為懷有信心而行,就必得永生」,這樣的行為是因信產生的。雖然這樣的解釋看似與經文的字面意思脫離,但卻符合整本聖經的核心信息,即「藉信稱義」。路德認為所有與得救相關的行為,實際上都是具體的信心的表現。他總結道: 稱義是單屬於信的特權,猶如創造是單屬神的特權。(LW 26:266;加拉太書講義,290 頁) 根據路德的觀點, 哲學 確實可以辨識出符合道德的行為與不符合道德的行為,因為道德是可以通過理性和外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