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2005]啟示
我到處走走的時候,仔細觀察你們所敬拜的,發現一座壇,上面寫着「獻給未識之神明」。(使徒行傳17:23) 神學是一種矛盾卻又現實的學科,神學的結論是:神是不可言說的,但神學卻是不談論神就可以拋棄的學科。神學說奧秘不是藉由理性能夠歸納來的,但是神學卻要求採用符合邏輯的語言去維護奧秘。 生命也是一樣,明知不可為而為之,生命旅途,在出發時已註定結束,出生即面對最終死亡。我們努力求生存,卻無可避免最終一死,既矛盾又現實,面對生命中的矛盾與苦難,不是簡單的「活在當下即永恆」能夠滿足人心的。 神學不能同意把「神」這個詞當作我們最終或基本的詞彙。這個詞經常只是人類理解有限性的代名詞,用來表達無論個人還是世界的認知限制,人人都可以談論神。但它的含義往往非常不同,如果不是產生極大的紛爭,就是顯得空洞、無意義。對神最多的解釋不外乎是「超越」,這個人人都可以說的「超越」只是人類相對於自己的一種虛幻反映,就像把「神」這個詞投射在一個絕對抽象的真空中。 保羅到了雅典,他「看見滿城都是偶像,就心裏非常難過。」(使徒行傳17:16) 雅典就和世界上任何一個城市一樣,因為人對神的想像,都來自於反映自己的想望,把這個虛幻化為具體的偶像,滿足了內心的空缺。但保羅看到了一個給「未識之神」(原文是:不認識的神)的祭壇,他精確的找到了他談論神的切入點:神是人無法認識的,除非神自我啟示。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─我們神的,惟有顯明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,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。(申命記29:29) 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,就一無所行。(阿摩司書3:7) 神是自我隱藏的,只有祂願意啟示的部分才是我們可以明白的,人無法靠自己窺探神的奧秘。任何人試圖憑自己的理性與感覺去探索神的奧秘,最終都會陷入錯誤。 如果我們根據聖經來理解上帝的言語和行動,並懷著敬畏的心對待它,那麼「上帝」這個詞就不會被濫用,反而是有意義且寶貴的。上帝是那位透過耶穌基督顯明自己的神。 他是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;他既是天地的主,就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宇裏,也不用人手去服侍,好像缺少甚麼似的;自己倒將生命、氣息、萬物賜給萬人。他從一人造出萬族,居住在全地面上,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,為要使他們尋求上帝,或者可以揣摩而找到他,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。(徒17:24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