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0025]實體化的信心

複合的、具體的、實體化的信心
路德所區分的「複合的、具體的、實體化的信心」概念,旨在強調信心與行為的自然聯結。路德使用「複合」與「實體化」(incarnate)這些形容詞,表明信心必須體現於人的行為中,但這並不意味著行為本身是得救的條件。相反,路德通過嚴格區分信心和行為,強調唯有信心才能使人得救。
當路德談到這種具體的信心時,他指的是一種信心藉由善行在現實生活中的自然表現。雖然善行並不完美,卻是信心不可避免的結果。這是為了反駁那些主張只有信心不夠,必須加上守律法才能得救的觀點。路德特別引用加拉太書3:10,說明沒有任何人能夠完全守住律法,因此,只有依靠信心才能得救。
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(加拉太書3:10)
這種信心是一種內在的、關乎永生的抽象信心,但當這種信心在今生體現時,則會藉著人的善行顯現出來。路德指出,這樣的善行雖然不決定救恩,但卻是信心真實存在的表現形式。路德強調信心的雙重面向:抽象的信心是關乎永生的,而具體的信心則會在現實生活中通過善行表現出來,這並非條件,而是信心的自然結果。
強調行為的經文
路德引用了多處聖經經文,來說明信心在具體行為中的表現。例如,他引用加拉太書5:6:「我們靠著聖靈,憑著信心,等候所盼望的義」,以及馬太福音19:17:「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」。這些經文不僅強調信心的重要性,還提到了與信心相連的行動。
路德將這些經文視為具體信心的例證,並強調行為與信心不可分割。他認為,這些行為是從信心中自然流露出來的。當信心與人的行為聯合時,這種信心被具體表現出來,因此它能帶來神的獎賞。以亞伯拉罕為例,路德認為,亞伯拉罕的行為是由信心驅動的,因此他的行為就是具體化的信心,這使他蒙受應許和獎賞。
在解釋路加福音10:28「你這樣行,就必得永生」時,路德指出,這句話的意思是「你因為懷有信心而行,就必得永生」,這樣的行為是因信產生的。雖然這樣的解釋看似與經文的字面意思脫離,但卻符合整本聖經的核心信息,即「藉信稱義」。路德認為所有與得救相關的行為,實際上都是具體的信心的表現。他總結道:
稱義是單屬於信的特權,猶如創造是單屬神的特權。(LW 26:266;加拉太書講義,290 頁)
根據路德的觀點,哲學確實可以辨識出符合道德的行為與不符合道德的行為,因為道德是可以通過理性和外在行為來衡量的。然而,哲學無法辨識出有信心的善行與沒有信心的善行。這是因為信心屬於內在,無法僅從外在行為來判斷。就像人們無法從外表看出耶穌的神性一樣,信心也是一種內在的屬靈特質,外在的行為不能直接顯示其真實性。
道成肉身的信心不受律法限制
路德提出了「複合的信心」這一概念,表明信心與善行之間的聯結。他認為,信心是善行中神性的部分,這種信心就像基督的神性和人性聯合在同一位格中一樣,瀰漫在人的行為中。因此,真正的善行是充滿了信心的,行為本身因信心而具備了神聖的屬性。
當耶穌以祂的神性觸摸並醫治痲瘋病患時,猶太人卻認為祂在犯罪,這例子完美展現了信心和神性在人類眼中無法辨識的本質。這種誤解源於當時猶太教的律法觀念,根據利未記的規定,痲瘋病患者是不潔淨的,任何接觸他們的人也會被視為不潔。然而,耶穌以祂的神性和信心去醫治這些病患,並未受到這些律法的約束。
這也體現了路德所說的信心和善行的聯結,信心是一種內在的、神聖的力量,從外表上無法輕易辨識。就像猶太人無法理解耶穌的行為是基於神性與信心的彰顯,他們只能通過外在的律法標準來判斷祂的行為為「犯罪」。這說明,真正的信心和神性並非總是能夠被人的理性或法律所捕捉或理解。這樣的例子也回應了路德對信心與行為之間關係的論述,行為可以是神性的顯現,但這需要以信心為基礎,而信心往往超越了人的肉眼和理性所能理解的範圍。
路德以亞伯拉罕為例,強調亞伯拉罕之所以被稱為有信心的人,並不是因為他外在的行為,而是因為信心充滿了他的整個人。他的善行具體化了他的信心,這種信心使得他的行為成為了神聖的表現。這進一步強調了路德對「因信稱義」的強調,即信心是救恩的關鍵,而不是單純的外在行為。
透過「具體化的信心」這一概念,我們可以理解路德對於善行和律法遵守者的區分。路德將人分為兩類,一類是依靠律法行善,期望藉此獲得神的永恆獎賞;另一類則是透過信心實踐善行與遵守律法。
以律法為基礎的善行:
對於那些期望靠著行為和善行獲得救恩的人,路德認為,這些行為在道德上是善的,但在神面前卻屬於「自以為義」,是企圖依靠自己的努力來稱義。這樣的行為並非出於信心,而是拒絕神所賜的恩典,並拒絕讓神塑造他們的信心。因此,路德將這種行為稱為「假冒為善」,並引用馬太福音24:15,用「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」來形容這些人,指他們在宗教上看似敬虔,實際上遠離了真正的信心。
透過信心的善行:
另一類人則是因信心而行善的義人。他們的行為,不僅符合道德規範,更是在信心中體現了神的恩典。這些善行是「具體化的信心」,即善行並非自我努力的結果,而是信心在現實生活中的顯現。路德認為,這樣的行為在神面前是真實且被接納的,因為它們源於信心,而不是單純依賴遵守律法。儘管這種善行在世人眼中並稱不上善行,例如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行為。
神學視角的詮釋:
路德建議他的學生在閱讀聖經時,應該用神學的視角來詮釋經文,特別是在閱讀那些談及族長、先知和君王行為的經文時。例如,當讀到他們行公義、使死人復活或制伏敵國時,應看到這些行為是信心的具體表現,而非單純道德行為。路德強調,這些行為之所以蒙神喜悅,是因為它們是「因信而行」,而不是行為本身的功德。
路德引用希伯來書十一章作為例子,指出那些古代先祖的行為都是「因著信」完成的,這是信心在他們生命中的具體化表現。這樣的神學視角避免了以道德標準來評價行為,從而誤以為行為本身是得救的原因。
主人與僕人
托爾斯泰寫了一篇很短的故事,正好可以體現信心的兩種視角。
故事背景是一個寒冷的冬夜,主人瓦西里是一位富有的地主,他為了急於談成一筆買賣,不顧天氣惡劣,執意命令他的僕人尼基塔駕著馬車上路。尼基塔是一位忠誠但貧窮的基督徒農夫,雖然當時身體不適,卻服從地跟隨著瓦西里出發。瓦西里卻對尼基塔的健康毫不在意。
隨著風雪越來越大完全掩蓋了道路,兩人迷失在荒野之中。
主僕二人在多次嘗試找到路徑失敗後,最終被迫在雪地裡休息過夜,期望天亮後可以找到方向。然而,寒冷逐漸加劇,尼基塔被凍得失去知覺,瓦西里這才開始感到恐懼和不安。
隨著夜晚愈加寒冷,尼基塔體力不支失去了意識。瓦西里更加意識到死亡的迫近,他回想自己的一生和行為,意識到自己曾經的自私與冷漠,他看看垂死的尼基塔,被尼基塔的忠誠與無私所觸動,心中泛起悔意。上前抱住尼基塔,用自己的體溫為他取暖。
就在此刻,瓦西里體會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感受:他明白了,金錢與財產在生命面前毫無意義,人真正的價值在於擁有愛人的能力。
天亮了,尼基塔因瓦西里的體溫而保住了性命,醒來時,他在已逝的主人臉上看見了他從未見過的安詳神情。
信與愛就像是光和熱
自私的地主變成了為僕人捨命的主人。深受尼基塔因著基督信仰所表現的忠誠與順服所啟發,瓦西里的靈性覺醒。在他悔改所帶來的行動中,他的內在也開始感受到救贖的喜悅,這一切並沒有明確的前後順序。
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。(約翰福音15:13)
路德的信心神學以「因信稱義」為核心,將信心的兩個面向區分為抽象的信心和具體的信心。抽象的信心是一種內在的、依靠基督恩典的純粹信心,與人的行為無關,這是路德論述中救恩的根本所在
路德對信心與善行的區分與聯結,提供了一種既強調恩典的主權,又肯定了信徒生活中的倫理實踐的神學框架。這種架構有效回應了當時天主教會過於強調行為功德的教導,並維護了「唯獨恩典」的傳統基督教核心。路德強調,所有的行為若不源於信心,最終都會陷入律法主義和自以為義的陷阱,這是對「假冒為善」的直接批判。
此外,路德在解釋經文時,主張以神學的視角去理解那些看似以行為為重的經文,將它們置於整體的「因信稱義」框架中。這樣的詮釋方法雖然某種程度上脫離了字面意思,但它使得聖經中的一切與得救相關的行為,均能歸結為信心的具體表現。今日,路德的解釋方法促使基督徒在閱讀和理解聖經時,更加注重倚靠對主的信心,也就是參考上下文,不脫離全本聖經啟示的原則來理解。這使得聖經不僅僅是基督的見證,還成為信徒生活中的實際指引。強調了每個人都能與神的話語建立直接的聯繫。
路德的信心觀奠定了新教信仰的基石,即救恩單靠信心與恩典,而非行為。這一教義不僅重塑了基督教的神學架構,也影響了信徒的生活實踐,激勵信徒透過信心去實踐愛與善行,展現了信心在生活中的具體化。這一觀念使宗教信仰逐漸變得更加個人化,教會權威被質疑,最終也促進了世俗社會中信仰自由和良心自由的觀念發展。路德提倡個人直接閱讀聖經,並翻譯成德文,使普通信徒能夠接觸神的話語。他強調,聖經是每個基督徒的權威來源,讀者不應只依賴教會的解釋或傳統,而應親自去理解神的話語。這種做法促進了基督教信仰的世俗化,使每位信徒都能以個人信仰和理解參與其中。路德的解釋聖經的方法強調聖經的普遍性,認為神的話語對所有人都有意義,不論其社會地位或學識水平。這種觀點促進了基督教的普及,並激勵信徒在日常生活中實踐信仰,過上自由的靈性生活。
參考書籍
馬丁路德:加拉太書講義。皮利坎 英譯,顧美芬 中譯。新竹:信義神學院,2017 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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